忠诚履职勇担当 初心如磐铸检魂
贺泽博 市检察院
2008年以来,我先后在市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侦查监督处等多部门工作,在组织的关怀培养,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先后16次立功受奖。其中,个人三等功4次,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先进个人、聊城市五一劳动先锋、首届聊城最美检察人等荣誉称号。本次获评“身边榜样”,我深感荣幸、倍感激励,荣誉的取得是团队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聊城检察人团结奋进的缩影,更是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
忠诚履职 办案一线显担当
2018年以来,我所在的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办案中始终秉承“案件质量是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案件33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大要案20余件,所办案件均诉判一致,取得良好效果。
2022年,我主办了某受贿案,被告人在2008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154个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4000余万元。该案犯罪时间跨度长、事实多,案件复杂程度可想而知。时间紧、任务重,我带领团队成员连续加班一个多月,最终形成了12万余字的审查报告,顺利完成审查工作。当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得到判决认定,当被告人在法庭上流下忏悔的泪水……以人民的名义,再多的付出都值得。
每一起大要案的成功办理,都承载了办案人辛勤的付出。尤其是上级交办的案件,有时连续出差几个月,工作家庭难以兼顾,但无论任何时候只要组织需要,我都会挺身而出,无怨无悔!这也是我从检以来始终秉承的坚定信念,从未动摇。
不枉不纵 敢于监督善作为
努力捍卫法律尊严,是我庄严的承诺和不懈的追求。刑事抗诉始终是检察机关最能体现监督作为的一个重要阵地。多年来,我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在对某挪用公款案的判决进行同步审查时,因被告人辩解“不知情”,一审判决对其部分挪用公款事实未予认定。经认真梳理,发现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与在案有关书证相互印证,能够认定被告人的犯罪故意,遂指令下级检察院提出抗诉。为查明案件事实,我们先后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补充调取证据20余份,完善了证据体系,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予以改判,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司法公正。
精益求精 匠心磨砺树精品
我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细致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以匠心守初心,把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贯穿办案全过程,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近年来,办理的五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撰写的两份法律文书分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法律文书和全省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
在办理某单位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二审上诉案过程中,上诉人家属委托多位知名学者出具专家意见书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辩护人提交多份证据,拟证明涉案单位系集体性质,上诉人家属还通过网络发声,制造舆论影响。我顶住压力,紧紧围绕争议焦点细致审查,从涉案单位及其主管单位的历史沿革入手,阐明不同时期单位性质的变化情况,又从涉案单位举办资金来源、管理方式、改制过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论证,详细阐明了单位性质。针对二审期间辩护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与原案证据的矛盾,就如何采信证据提出分析意见,排除了合理怀疑。最终合议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如我在诉 牢记宗旨为人民小案不能小看,更不能小办,即使是案件的一粒尘,落到一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百味人生,都关乎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都寄托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我们办得好,群众就会对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司法制度充满信任。办得不好,就会有负面效果甚至影响党的形象。“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就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我深知基层群众的不易,参加工作以来,无论哪个岗位,总提醒自己多为百姓做一些事情,具体办案中,始终坚持为民情怀,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办扎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
每一项成绩都是新的起点,我将始终怀揣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担负新时代检察官的神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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